据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12月3日13时53分左右,济宁市金乡县中储粮济宁直储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储粮库伞架平台发生重大倒塌,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346.5万元。近日,《济宁金乡中粮直属粮食仓库“12·3”大型伞架倒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公布。经调查认定,事故是因绳索钢丝规格选择不当以及雨伞拆除作业中损坏缺陷造成的。下沉及绑扎方式不合理、电动葫芦吊点设置不当、违规单点吊装、伞架上违规堆放材料、施工混乱等因素分包、总承包、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经全面检查,发现钢丝绳规格不选、钢丝绳有损伤缺陷、伞架上方材质不当、违规进行单点吊装等,钢丝绳相互破坏。伞架和人员坠落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报告》还对本次事件的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以下建议:(一)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12人)公众人士、华盛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 2024年12月7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25年3月4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陈云龙,马萨诸塞州华盛公司施工队队长。 2024年12月4日,其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5年3月4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褚桂林,群众,中建七局二公司仓储项目部项目经理。 2024年12月4日,他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吉林省公安厅取保候审。恩乡县公安局于2025年3月4日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健,群众,中建七局二公司仓储项目部执行经理。 2024年12月6日,他因涉嫌制造重大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兆兆,马萨诸塞州人,中建七局二公司仓储项目部总工程师,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24年12月18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勇,来自公众,仓库安全总监中建七局第二公司项目部。 2024年12月4日,其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5年3月4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根据起诉书追究其刑事责任。马萨工人张光硕是中建七工程局二公司仓库项目部的施工工人。 2024年12月4日,其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12月31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董泽健 委员协助中建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仓储项目部执行经理参与管理。 2024年12月12日,他因涉嫌制造重大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民郭玉佳是中建七工程局二公司仓储项目部的一名安全员。 2024年12月4日,其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12月31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庆庆 群众,土建总监理工程师恩诚公司. 2024年12月4日,其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金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12月31日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局于2024年12月4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建第七工程局安徽分公司第二公司涉事项目部未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验收制度等问题,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不严格,干部权限不存在安全偏差,建议企业按照内部规定处理。l 管理管理系统。中建七工程局二公司拟按照企业管理制度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降D4级,并处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 。华盛公司招投标项目检查检测不严格,未发现相关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项目部涉及的设备检查条目未严格考核,问题未得到治理。 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建七局二公司拟给予其党内警告、记过、记过处分D4、并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处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 (3)中建七局第二公司山东分公司安全总监马森。安全管理职责范围不到位,相关项目部未认真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中的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和扰动安全管理。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业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建七局二公司拟撤销其政务职务,降级为D4级,并按照规定处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企业管理系统。 。未管理相关项目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项目部安全和劳动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未对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业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建七局二公司拟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免去政务处分、降为D3级军衔,并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处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 。安全绩效主要责任人未完全解除,项目脱离项目参与者没有受到充分监督来履行项目管理职责。 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业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建七局二公司拟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免去政务处分、降为D3级军衔,并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处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 2、中粮济宁公司(4人)(6)刘建明,中共党员,中粮济宁公司仓储管理科科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七大建设项目建设负责人。o 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业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央储备粮管理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山东省分公司)拟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撤销政务处分。他将从主管降为员工,工资也会相应减少。 。职责。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业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国储备粮山东省分局拟撤仓给予其免去政务职务,降级为科级副职,并相应降低工资。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管理责任不到位,涉及项目忽视,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力。此次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业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粮热巴山东分公司拟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详细组织调度仓库工程建设,未妥善管理仓储管理人员职责内尔。他们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业务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中粮热巴山东分公司拟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人)(10)刘向前,中共党员,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治安安全科科长。明知事故项目涉及危险重大项目,该项目仍未纳入全县住房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和危险重大项目统计。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浅圆仓库滑模施工项目属危险大型工程,未列入县大型危险工程基地名录。不进行监督检查。涉案项目安全管理混乱,存在忽视涉案项目安全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无证作业等问题。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党内警告。 。建筑市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发包承包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够细致和深入;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疏忽,未发现参与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未履行职责的问题。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t。建议对其进行党内警告。 。建筑市场施工安全监管和监管责任履行不力。对管理工作要求不严格,浅仓仓库滑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组织查处外包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难度大;项目管理公司管理疏于管理,未发现涉案项目项目管理人员不履职的问题。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 。未履行建筑安全监管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未对建筑市场开展三年专项整治,未及时处理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履职不力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案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对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建议做大,这是对政府的警告。 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人)(14)李艳峰,中共党员,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科副科长,主持质量安全科工作。建筑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金乡县住建局对金乡县住建局监督指导不力市发展局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涉事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隐患失控。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 。对建筑市场燃气监管的管理和指导不力,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查处不全面。对工程管理企业监管不到位,工程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履职不力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 。未能有效监督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主管部门落实建筑安全监管责任的情况对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隐患失控、流失,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 。对实际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管理部门管理不严格,没有有效监督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管理部门落实建筑市场监管职责,没有观察到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追究了重要领导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未认真履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粮食流通项目中,对仓储项目安全管理不力监督,忽视仓储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履职不力的问题。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 。未认真做好粮食流通领域工程建设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未督促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深入书面分析。 。未认真履行粮食流通领域工程建设监理职责和劳动安全,忽视监督、监理工作组、粮资司职责不履行等问题预留。对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深入书面分析。 6工业科科长。未认真履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未及时沟通部署上级对中储粮济宁公司粮食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疏忽监督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履行粮食流通行业监管职责。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他建议。 。未认真履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未领导粮食物资工业部门和金乡县发展改革局履行职责。对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建议提醒他们说话。 7、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3人) (23)李力,群众,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科科长。未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涉案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未发现该项目涉及危险重大工程,也未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 。未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和审批职责。涉案项目在申请建设施工时,未发现该项目涉及危险重大工程,未及时反馈许可信息,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深入书面分析。 。审批人员在办理涉案项目施工许可证时,存在未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看不到涉及重点项目、未及时反馈许可证信息等问题。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作出深入书面检讨。 8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劳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住房和城乡领域劳动安全工作部署不力,工作执行不严格准确,工作监督和责任不明确,城镇开发项目开发城市发展项目。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建议政府对他进行警告。 。地方党政高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发展改革局在审批服务县审批服务审批行政审批中未落实粮食生产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建议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做深入的书面分析。 。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依照国家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同城公司。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中储粮济宁公司。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议行政处罚人员(11人)(1)周刚强,群众,技术总监华盛公司.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无管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的安全管理要求。必要时是。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处上一年度收入30%以上40%以下的罚款。 (二)刘飞红,中共党员,同程公司工商管理负责人。涉事项目管理部未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未按招标文件承诺到岗履行职责。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金乡县急救中心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处上一年度收入30%以上40%以下的罚款。 (3)王先锋,群众,同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劳动安全责任,项目部未履行监督职责,未按照招标文件承诺的监督人数履行职责。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处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未按照招标文件承诺的监理人数履行职责。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金乡县应急管理局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该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未监督指导公司山东事业部及涉事项目部开展隐患排查和事故风险排查,未对该部门安全管理混乱的项目管理进行管理。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上一年度收入30%以上40%以下的罚款a”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技术质量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未充分监督指导公司业务部、涉事项目部落落实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验收制度,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以上一年度收入30%至40%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罚款和处罚的规定》第二十条,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以上一年度收入30%以上40%以下的罚款。《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的规定》。辖区内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公司山东业务部、涉案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上一年度收入60%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法》规定,该地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公司山东业务部、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金乡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上一年度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存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涉案项目管理失职、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处罚规定》第二项规定,由金乡县应急管理局处上一年年收入30%以上40%以下的罚款。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排和扩大仓库项目建设工作项目不细致、仓储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被忽视和忽视。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金乡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编辑刘嘉妮